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组成部门,拥有广泛的权利和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负责注册和监督管理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并承担相关责任的调查和处理,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市场秩序维护
依法规范和维护各市场的经营秩序,负责市场交易和网上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
商品质量监督管理
负责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服务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工作。
计量、标准化和检验检测管理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标准化工作和检验检测工作。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反垄断执法
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
其他职责
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这些权利和职责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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