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中“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与孔子思想的关系,可从以下角度分析:
一、与孔子“仁”的关联
仁的实践标准 孔子提出“仁”是人格魅力的核心,主张“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这种将仁内化为行动准则的态度,与孟子以“万钟”(厚禄)为例探讨是否应违背礼义的行为形成对比。孟子通过反问“万钟于我何加焉”,强调仁德应超越物质利益,体现“仁”的实践标准。
礼义与仁的统一
孔子主张“克己复礼”,认为礼是仁的外在表现形式。孟子在此句中强调,接受厚禄需符合礼义,否则即使物质丰厚也失去意义,进一步阐释了礼义与仁的辩证关系。
二、与孔子“义”的呼应
生与义的抉择
孔子曾言“生亦我所欲,义亦我所欲,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孟子以“万钟”替代“熊掌”“生命”,探讨在物质与道义冲突时的取舍,其核心思想与孔子的“义重于生”高度契合。
本心与道义的坚守
孟子通过“万钟于我何加焉”的反问,指出接受不合礼义的俸禄是丧失本心的表现,与孔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修养境界呼应,均强调道义对人格的约束作用。
三、思想发展脉络
孔子的奠基作用: 提出“仁”的概念,强调道德自觉。 孟子的拓展
综上,孟子在《鱼我所欲也》中通过“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这一表述,既继承了孔子“仁”的思想,又进一步发展了其“义”的理念,共同构成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