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折旧年限根据使用主体和用途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折旧年限标准
企业持有车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持有的机动车折旧年限为 4年
,从第5年开始计提折旧,残值率设为5%。
个人持有车辆
个人自用汽车折旧年限通常为 4年,无需计提折旧。
二、折旧计算方法
直线折旧法: 每年折旧额 = 原值 / 预计使用年限 例如:10万元车预计行驶10万公里,则每公里折旧1元。 里程折旧法
例如:上述10万元车若总里程为10万公里,已行驶5万公里,则年折旧额为5万元。
三、折旧意义与影响
税务作用
折旧是收回投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依据,影响企业所得税款。
财务指标
反映企业资产使用效率及通货膨胀影响,是现金流计算的核心要素。
二手车价值
折旧率 = 1 - 成新率,直接影响二手车交易价格。通常前3年贬值快(15%-20%),后续逐年放缓。
四、折旧年限的灵活性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折旧年限,但需符合税法规定,且不得低于4年。
车辆报废时需停止计提折旧,但可继续使用至报废处理。
综上,车辆折旧年限以4年为基准,具体执行中需结合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及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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