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汽车的税率根据纳税人类型和租赁服务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一般纳税人
常规税率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如纯车辆租赁,不包含司机)适用 13%
的增值税税率。
特殊地区政策
自2020年疫情期间起,湖北地区以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适用 1%的征收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
常规征收率
适用 3%的征收率(2025年现行政策)。
疫情期间优惠政策
湖北地区以外小规模纳税人曾享受 1%的征收率优惠(截至2025年4月6日可能已恢复3%)。
三、其他相关税费
附加税费: 包括城建税(7%/5%/1%)、教育费附加(3%)及地方教育费附加(2%),均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征基础。 个人所得税
四、服务类型区分
含司机服务:属于交通运输业,适用 11%的税率。
不含司机服务:仅提供车辆,属于有形动产租赁,适用 13%或 3%的税率。
总结
| 纳税人类型 | 服务类型 | 增值税率 | 其他相关税费 |
|----------------|----------------|----------|--------------------|
| 一般纳税人(不含司机) | 有形动产租赁 | 13% | 3%(附加税费) |
| 小规模纳税人(常规) | 有形动产租赁 | 3% | 3%(附加税费) |
| 个人(小规模) | 有形动产租赁 | 1%(疫情后)或3%(常规) | 3%(附加税费) |
| 个人(含司机) | 交通运输业 | 11% | 11%(附加税费) |
建议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和纳税人身份,结合当地最新政策确认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