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吊车在作业时,臂杆的仰角和倾斜角度应满足一定的安全要求,以确保作业的安全和稳定。以下是相关的规定:
臂杆仰角
吊车作业时的臂杆仰角一般不超过78°,以避免吊车后倾或发生将构件拉斜的现象。
臂杆的仰角不得小于30°,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吊车作业后要将臂杆降至40°~60°之间,并转至顺风方向,以减少臂杆的迎风面积,防止遇大风将臂杆吹向后仰,发生翻车和折杆事故。
倾斜角度
汽车吊起重作业时,一般要保持水平,但有最大允许的倾斜角度为5°。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规定,汽车式起重机变幅角度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在主臂完全伸足时,主臂仰角不应小于35°。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汽车吊车在作业时,臂杆的仰角一般不超过78°,且不得小于30°。
在起重作业时,汽车吊车应尽量保持水平,最大允许的倾斜角度为5°。
吊车作业后,臂杆应降至40°~60°之间,并转至顺风方向,以减少迎风面积,防止大风导致的事故。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这些安全规定,以确保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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