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汽车远光灯的罚款规定,综合全国统一标准及部分地区最新调整如下:
一、基本处罚标准
罚款金额 全国大部分地区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处罚为 20元至200元
,部分城市(如深圳)已提高至 1000元。
记分规则
无论罚款金额多少,均 记1分,累积记分可能导致驾驶证暂扣或吊销。
二、特殊场景加重处罚
照明良好的路段
若在照明良好的城市道路或高速公路上使用远光灯,罚款金额可能提升至 200元。
事故后或超车时
- 车辆发生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罚款 200元,记3分;
- 超车时使用远光灯,罚款 100元,记1分。
三、处罚依据与执行
法律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处罚工具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规范使用场景:
- 夜间会车、超车、通过路口或人行横道时切换为近光灯;
- 车辆故障或事故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避免争议:
- 若对处罚有异议,可在接到罚单后5日内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统一规定及部分地区最新调整,建议驾驶员以当地最新交管部门发布的通告为准。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