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违章扣分的标准如下:
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造成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驾驶证的;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
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一次记9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
驾驶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闯红灯;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驾驶其他机动车(如小型客车)在所有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以外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一次记3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
驾驶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行驶中拨打手机;
行驶中抽烟;
有意遮挡号牌。
一次记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系安全带;
副驾不系安全带;
行驶中拨打手机;
行驶中抽烟;
有意遮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