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用品的商标分类需根据具体产品属性和用途确定,主要涉及以下类别:
一、核心类别:第12类(运输工具)
汽车用品中与车辆直接相关的零部件、设备等通常归入第12类,例如:
发动机配件(滤清器、活塞环等)
车身部件(车门把手、车灯等)
车载设备(导航系统、音响系统)
二、相关类别扩展
第25类:
涉及汽车附属设备,如:
- 座椅套、脚垫、地毯席垫
- 车载工具(千斤顶、扳手)
第35类:
与汽车销售、广告相关服务:
- 汽车广告、促销活动
- 4S店服务、维修服务
第40类:
涉及汽车加工与制造:
- 润滑油加工、汽车维修设备
三、特殊说明
产品属性决定类别:例如汽车维修工具属于第8类,而轮胎、链条等零部件属于第12类
注册建议:建议根据产品全链条进行类别覆盖注册,避免因类别遗漏引发侵权风险
费用考量:不同类别按需收费,前期投入与后期维权成本需综合评估
四、补充说明
部分低权威信息提到汽车用品可能涉及第7类(机器及机械装置),但该分类更偏向于车辆本身的机械结构,与零部件有所区分。建议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商标局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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