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汽车报废里程数主要依据以下规则确定:
一、非营运私家车
引导报废里程 - 5座轿车和7座SUV等非营运小、微型汽车, 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国家将引导报废
。
- 若车辆使用年限超过15年但行驶里程未达60万公里,需每年进行2次年检,连续2次检验不合格则强制报废。
特殊情形
- 若行驶里程超过60万公里且仍符合检测标准,可继续使用,但需每年上线年检4次,连续4次检验不合格则强制报废。
二、营运车辆
强制报废里程
- 小型/微型出租客运汽车:60万公里
- 中型出租客运汽车:50万公里
- 大型出租客运汽车:60万公里
- 公交客运汽车:13万公里
- 其他小型营运载客汽车:10万公里
- 大型/中型营运载客汽车:15万公里
- 微型营运货车:8万公里
- 轻型/大型营运货车:10万公里。
其他类型车辆
- 专用校车:40万公里
- 非营运载货汽车(含越野型):30万公里
- 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40万公里。
三、注意事项
实际使用建议: 部分车辆可能因保养良好或使用环境差异提前报废,建议参考车辆说明书或当地最新政策。 政策调整
以上规则综合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及各地执行细则,确保车辆安全与环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