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是指 基层党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需要将相关情况报上级党委进行备案。具体流程包括:
推荐与推优:
党支部采取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的方式,在入党申请人中产生人选。
研究决定:
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
公示无异议:
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党委备案。
备案材料:
党支部需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上级党委审查:
上级党委接到党支部报送的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并研究提出意见。
备案的目的是充分发挥上级党组织的把关作用,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通过备案,上级党委可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和审核,确保其符合党员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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