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汽车驾驶证的满分及记分规则如下:
一、基础分值设定
总分数值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即C1、C2、C3、C4、M等)的驾驶证 总分为12分
。
积分周期
记分周期为 12个月,从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每个周期内,驾驶证的满分始终为12分。
二、扣分规则
扣分上限: 一次记分最高为12分,若一个周期内累积扣分达到12分,需参加7天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恢复驾驶资格。 扣分标准
三、处理方式
满分12分:无需处理,但需注意日常驾驶规范以避免扣分。
扣分未达12分:无需参加学习考试,但需关注剩余分数。
扣满12分:需在15日内到车管所参加7天学习,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若为实习期驾驶员,扣满12分将注销驾驶资格。
四、其他说明
驾驶证等级与分数:A1至A5、B1至B5、C1至C5等不同准驾车型对应不同分数(如A1 60分、C1 12分),但题目中特指“小车驾驶证”通常指C1及以上准驾车型,其基础分为12分。
以上信息综合自《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相关交通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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