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汽车扣分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扣12分情形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超速20%-50%
其他情形:
如醉酒驾驶、驾驶无牌照车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等。
二、扣6分情形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外超速20%-50%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驾驶校车等载人未达20%或超过20%但未达50%超速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违法停车
其他情形:
如未系安全带、闯红灯、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按规定会车等。
三、扣3分情形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外超速20%-50%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
其他情形:
如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不按规定使用喇叭等。
四、扣2分情形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超速未达20%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20%以上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其他情形:
如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按规定会车等。
五、扣1分情形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超速未达10%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20%以上
其他情形:
如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违法停车等。
六、累积扣分处理
12分周期:累积扣分达到12分的,驾驶证暂扣3个月,需通过学习考试恢复;
24分及以上:可能面临驾驶证吊销。
以上标准综合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各地最新细则,具体处罚以实际执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