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汽车的定义主要基于车辆的最大总质量,根据中国及国际标准,其分类如下:
一、定义标准
根据《机动车辆分类标准》(GB/T 15089-1994):
轻型汽车: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吨(即3500公斤)的机动车辆,包含M1类、M2类和N1类车型。
二、具体分类
M1类(乘用车) - 至少四个车轮,或三个车轮且最大总质量超过1吨的乘用车。 - 除驾驶员外可载客超过8人,强调舒适性和实用性。例如:轿车、SUV、MPV等。
M2类(货车)
- 至少四个车轮,或三个车轮且最大总质量超过1吨的货车。 - 除驾驶员外可载客不超过8人,最大总质量不超过5吨。例如:轻型货车、微型货车等。
N1类(客车)
- 至少四个车轮,或三个车轮且最大总质量超过1吨的客车。 - 除驾驶员外可载客不超过9人,例如:小型客车、微型客车等。
三、常见轻型汽车示例
轿车: 丰田凯美瑞(中型,轴距2825mm) 微型/轻型货车
MPV:别克GL8(中型MPV)
四、补充说明
质量计算:包括车辆自重、乘客及货物承载能力。- 地区差异:部分国家可能通过排量或排放标准界定轻型车,例如欧盟更注重环保要求。以上分类标准适用于中国及国际通用的车辆分类体系,不同国家或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