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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上不准带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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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规范,以下物品禁止或限制携带/使用:

一、明确禁止的违禁物品

翻牌器

用于遮挡车牌的翻牌器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直接扣12分并罚款2000元,甚至扣车调查。

安全带卡扣

替代安全带或屏蔽警报声的卡扣,违反交通法规且极大安全隐患,记12分并罚款200元。

易燃易爆物品

- 酒精类(白酒、香水、酒精喷雾等)

- 易燃液体(汽油、松香水、香蕉水)

- 氢气球、打火机、蜡烛等。

车顶装饰物

车顶蜘蛛侠玩偶、风铃等易脱落的装饰物,可能成为飞行物引发事故,罚款50元并扣2分。

管制刀具及仿真武器

鞭炮、仿真枪、管制刀具等,可能被用于危险行为,直接扣分并罚款。

二、其他需注意的物品

超载

超过车辆核定载客量会降低制动性能,增加事故风险,罚款200元并扣分。

手机充电宝

需随身携带,禁止放入托运行李,违规可能面临罚款。

高温物品

- 热饮饮料、未冷却的香水、酒精类液体可能膨胀爆裂。

易受温度影响的物品

- 阳光直射的碳酸饮料、充电宝等,存在安全隐患。

三、补充说明

车窗装饰:

前后车窗不得悬挂佛珠、毛绒玩具等阻碍视线的物品,罚款50元。

安全带限位器:虽能避免报警,但事故时无法发挥作用,同样被扣分。

温馨提示:安全带是生命带,超载、不系安全带等行为后果严重;翻牌器等设备存在逃避执法风险。建议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