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备证件
机动车行驶证 证明车辆身份及行驶资格的核心文件。
机动车登记证
记录车辆登记信息的法定证件。
车辆牌照
车辆身份识别的重要标识。
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 个人车辆: 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车辆
二、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表 - 《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 单位车辆需额外提交《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
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仅适用于发生事故的车辆,需提供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等。
回收证明
需由具备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三、特殊说明
达到报废年限: 车辆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验,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未达报废年限
单位车辆: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且与行驶证户名一致;
进口车/营运车:需额外提供国家质检总局汽车进口许可证、商品检验单、道路运输证等。
四、办理流程补充
填写表格:
在指定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车辆解体:
回收企业需将车辆解体,拆解发动机、车架等,并提供解体照片;
审核审批:
提交材料至车管所,经查验岗核对后完成报废登记。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车管所,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