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不能携带的物品包括以下几类:
易燃易爆物品
汽油、酒精(包括高度白酒)、油漆、泡沫填充物、香蕉水、酒精花露水、松香水、打火机、含有易燃成分的洗甲水、发胶摩丝等。
管制刀具和武器
管制刀具、鞭炮、仿真枪、射钉枪、菜刀等。
危险化学物品
氢气球等易燃物品。
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
充电宝(因高温易发生鼓包、爆炸)。
影响驾驶安全的物品
太阳镜(在阳光照射下可能自燃)。
有强烈腐蚀性和毒性的物品
烟花爆竹(具有腐蚀性和毒性,高温下可能泄漏并引发火灾)。
其他有害物品
消毒酒精、消毒水、免洗凝胶等防疫用品(因可能引发火灾)。
为了确保行车安全,车主应严格避免携带上述物品上车,以减少潜在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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